關于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費計取的通知
關于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費計取的通知
造價〔2014〕13號
各市造價(定額)站:
為加強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污染治理,改善大氣環境質量,防治工作經費投入,根據《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決定》和《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規定的通知》(建質〔2014〕28號)精神,現就我省建設工程造價中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費的計取作如下規定:
一、本通知所稱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費,是指按《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規定》第七條治理措施所需的費用。揚塵污染防治費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費,作為不可競爭性費用。
二、揚塵污染防治費的部分內容已經包括在現行定額的安全文明施工費中,未包括的部分作為揚塵污染防治增加費。
三、工程量清單計價和定額計價的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費的計取,均應按《安徽省建設工程清單計價費用定額》執行。
四、揚塵污染防治增加費以定額人工費與機械費之和作為取費基礎,其計取標準為:建筑、市政工程費率為2%;裝飾裝修、園林綠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費率為1%。
五、新開工建設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施工企業的揚塵污染防治責任。已簽訂合同但尚未開工的工程,應當就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簽訂補充協議,計取相應費用。
六、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揚塵污染防治費與安全文明施工費相關內容對比表
揚塵污染防治費與安全文明施工費相關內容對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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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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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塵污染防治費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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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費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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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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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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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圍擋封閉。主要路段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不得低于1.8米。圍擋底邊設置防溢沉淀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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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采用封閉圍擋,高度不小于1.8米。排水溝、排水設施通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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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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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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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出入口道路、現場內道路及加工區實施混凝土硬化,裸露場地采取覆蓋或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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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地面硬化處理,部分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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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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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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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備車輛沖洗設施,現場設置灑水降塵設施,定時灑水降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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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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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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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及時回填的土方、砂石等散體材料、建筑垃圾分類、集中堆放并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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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飛揚細顆粒建筑材料應密閉存放或采用覆蓋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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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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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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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砂石、粉煤灰、建筑垃圾等易產生揚塵的材料,采取封閉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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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額和材料價格中已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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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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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腳手架設置懸掛密目式安全網封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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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額中已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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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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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預拌砂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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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額中已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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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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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拌混凝土和砂漿采取封閉、降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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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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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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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智能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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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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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2014年4月10日
抄送:廳標準定額處、質量安全監管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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