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價咨詢
銅陵華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執業規定及要求(試行)
為配合2016年度公司部門調整,進一步規范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執業, 特制訂本工作程序。各部門要繼續嚴格遵守公司造價咨詢業務質量管理規定,恪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嚴格執業程序,做好三級復核,促進公司發展目標,對造價咨詢業務執業規定及要求進一步作出規定。
一、業務安排
1、“業務歸口”原則是指:招標代理部原則只接收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和政府采購代理業務(含代理業務中所涉及到的工程量清單文件、工程造價成果文件編制),工程咨詢部原則只接收工程咨詢類業務(含咨詢業務中所涉及到的概算、估算、預算成果文件編制),工程審計部原則只接收建設工程預算、結算審計和司法鑒定、全過程跟蹤審計等造價咨詢業務。工程咨詢部受總經理委派可以從事工程審計部部分業務。
2、公司內部本部門員工開拓業務后,按“業務歸口”原則和本部門業務職能,若屬于本部門業務職能范圍內的,原則上由本部門主任直接安排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對口)進行執業;若不屬于本部門業務職能范圍內的,原則上交由“業務歸口”部門,由該部門主任直接安排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對口)進行執業。
3、公司內部本部門以外員工開拓業務后,應事先報請總經理,由總經理統一安排執業部門,再由該部門主任安排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對口)進行執業。
4、公司外部人員自行開拓業務時(該開拓人不具備執業能力),應事先報請總經理擬開拓業務基本情況(如:項目規模、收費標準、執業要求等);業務承接后,由總經理統一安排執業部門,再由該部門主任安排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對口)進行執業。
5、分公司自行開拓業務時(該分公司具備執業能力,若不具備按上條執行),應事先報請總公司分管副總擬開拓業務基本情況(項目規模、收費標準、執業要求等);業務承接后,總公司分管副總將視開拓業務情況,原則上交由分公司自行執業,若分公司認為不能獨立自行執業或公司總經理考慮到項目的特殊性(如:司法鑒定類等)認為分公司不能勝任執業的,將由公司總經理統一安排(如:與分公司開展聯合執業、交由總公司獨立執業等)。
6、完成開拓業務后,項目負責人應立即辦理立案登記(項目立項書),分公司的“項目立項書”可交公司綜合部協助辦理,并配合綜合部對項目進行動態管理。各業務部門主任及分管副總履行業務復核制度。
二、業務復核
根據公司造價咨詢業務質量管理規定,各項業務嚴格執行三級復核制度,通過流程控制、企業標準等措施保證工程造價咨詢質量。工程造價各類成果文件應由編制人、審核人、審定人進行三級復核后出具正式咨詢成果文件。
分公司自行完成的工程造價咨詢成果,其審核人由分公司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擔任,審定人由公司分管造價咨詢副總經理擔任,完成三級復核后出具正式咨詢成果文件。
1、承擔造價咨詢業務的編制人應審核委托人提供書面資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合規性,并應對自身所收集的工程計量、計價基礎資料和編制依據的全面性、真實性和適用性負責,按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要求,編制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并整理好工作過程文件。
2、承擔造價咨詢業務的審核人應審核委托人提供書面資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合規性,應審核編制人使用工程計量、計價基礎資料和編制依據的全面性、真實性和適用性,并應對編制人的工作成果內容進行一定比例的復核(不少于10%),完善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并整理好工作過程文件。
3、承擔造價咨詢業務的審定人應審核委托人提供書面資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合規性,并應審核編制人及審核人所使用工程計量、計價基礎資料和編制依據的全面性、真實性和適用性,并應依據工程經濟指標進行工程造價的合理性分析,對工程造價咨詢質量進行整體控制。
三、業務簽發流程
1、需復核內容首先由編制人(項目經理)自行(一級)復核并簽字(注明簽發日期,需要對有關情況進行特別說明或提示的,應在“業務簽發表”中附說明或提示內容),經部門專職造價工程師審核(二級復核)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審定、簽發(造價咨詢部門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由本部門主任審定、分管領導簽發)(三級復核),再由辦公室加蓋單位印章(公章或執業章及執業人員專用章)對外發送。
2、項目經理應根據各個項目的特點預留復核時間,對急需處理的文件應與部門主任提前進行溝通,妥善、及時、合理的解決項目業主對進度的要求與文件質量之間的矛盾。
3、分公司從事的工程量清單文件、工程造價成果文件的,其造價類文件由分公司項目負責人負責審查,分公司技術負責人或分公司領導負責復核,造價咨詢分管副總負責審定、簽發。
4、公司其它業務部門開展非本部門業務時,除工程咨詢部受總經理委派從事工程審計部分由部門分管領導負責審定簽發外,也應按上述原則,參照同類型“業務歸口”原則履行業務復核制度。
四、項目組人員分工及職責
項目組人員一般由項目經理、專業審核人員、助理人員組成;項目經理一般由注冊造價師擔任、專業審核人員須具有執業資格人員擔任,具體職責如下:
1、根據業務約定書和項目特征,由項目經理組織工程造價咨詢人員成立結算審核小組,確定專業審核人和助理人員,依據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按照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發布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規范》及有關規定進行操作。
2、項目經理負責制定審核計劃,保證質量按時完成;組織審核人員查看工程結算審核資料是否齊全,對資料不全的需及時向建設單位催要;負責聯系查看現場、丈量工程量的時間,對現場勘查的情況必須有書面記錄;負責匯總提出初審意見,負責就初審意見同委托單位溝通,聯系三方會審時間;負責協調三方的有關意見;負責安排提供審核報告的電子版;負責安排整理工作底稿,作出書面項目小結、對項目組人員的評價;負責以后與此項目有關的咨詢工作。
3、專業審核人負責按照合同、招投標文件、竣工圖紙,設計變更簽證等相關竣工資料,去現場勘察、核對和丈量,計算出工程量;負責套用定額,計算材差等,換算單價,按約定取費,保證業務質量,按計劃提出工程結算審核的書面初審意見;參加三方會審,并解答相關問題;接受項目經理安排的其他有關工作,并對專業審核工作出具意見。
4、助理人員負責所審核單項工程量的準確性,參加現場勘察和丈量,計算材差,套用定額和取費,按時完成專業審核人安排的任務,參加三方會審并接受項目經理安排的其他有關工作。
五、時間要求
結算審核項目的審核時間在滿足委托方要求的情況下由項目經理安排、督促完成。從承接業務到提出初審意見最長不超過以下時間:
工程造價200萬元以下15天;
工程造價200-500萬元以下20天;
工程造價500--1000萬元以下25天;
工程造價1000--5000萬元以下40天;
工程造價5000萬元以上60天;
預算編制項目的編制時間在滿足委托方要求的情況下由項目經理安排、督促完成。
特殊項目需調整時間的由分管副總審批。
六、審核工作流程
1、每個項目的審核小組,必須配備項目經理和專業審核人或助理人員至少二人以上操作,不得一人操作(特殊項目除外)。
2、初審意見送委托方并征求委托方意見,項目經理根據委托方安排,組織委托方、施工方及本公司三方人員會審;如委托方不能派代表參加,可暫停審核,項目經理要做到及時書面通知委托方負責人。
會審中召開的相關會議需有會議記錄,會審中出現的三方意見不一致的工程子目,交公司技術負責人組織公司造價師成立裁定小組進行處理,如仍不能取得一致,可向市造價管理部門咨詢或在審核報告中作出文字說明。
經三方會審得出審核結果,在出具工程審核定案表前項目經理應將審核結果與初審結果的差異原因書面說明作為存檔資料備查。
4、項目經理將審核報告交專人按統一字體、格式打印,并按規定進行三級復核,同時將電子版交信息部備案,出具審核報告。
5、項目經理應安排整理工作底稿,檔案需符合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檔案立卷標準。
6、項目經理負責項目按計劃完成后向客戶簽署滿意度調查表。
7、項目經理對項目的完成質量負責,公司每季度對所有報告進行隨機抽查,對存在質量問題的項目進行處罰并核減本項目獎金比例。涉及咨詢結果準確性的項目,該項目不計獎;涉及執業過程規范性、報告完整性等問題的項目,該項目不計復核獎。
七、工作紀律
審核小組人員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并接受委托方等有關單位的監督,具體見公司有關規定。